关于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09-04-21 来源: 福建省建设信息网
关于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闽建培[2009]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上半年组织举办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其他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
2、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
3、从事监理工作的其它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1、部编《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2、建筑节能管理与监督、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模板坍塌的原因分析、边坡失稳、土方坍塌事故分析。
三、继续教育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班:5月5日—5月9日(5月4日下午报到)
第二班:5月10日—5月14日(5月9日下午报到)
第三班:5月15日—5月19日(5月14日下午报到)
第四班:5月20日—5月24日(5月19日下午报到)
第五班:5月25日—5月29日(5月24日下午报到)
第六班:5月30日—6月3日(5月29日下午报到)
第七班:6月4日—6月8日(6月3日下午报到)
第八班:6月9日—6月13日(6月8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
第一班至第五班培训地点:福州市金辉大酒店(火车站)。
第六班至第八班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酒店。
四、继续教育收费:继续教育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本次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与省监理协会共同组织举办,并拟在厦门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厦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要在厦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一并填报报名回执表。
六、要求
1、请各工程监理企业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培训人员报名回执。对未填报继续教育回执自行前往参加培训的不予接待安排培训。培训报名统一由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fjjsjl.org/bm/。
2、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处理好工学关系,合理安排,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过程中不得无故请假、缺课,对学时达不到要求的学员,视为继续教育不合格,必须重新培训。不能按报名回执时间参加培训的,请及时与省监理协会联系以调整培训班期。
3、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随交一张1寸近照。
联系人:林秀英、黄群林联系电话:0591-87569904、87817622
传真:0591-87817622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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