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调控房价的德国经验

2012-07-02 来源: 中国地产市场

    供求均衡,福利定位明确,加上种种有效手段的运用,德国房价在过去30多年内保持了稳定调控效果逐步显现,一些大中城市的房价终于有所降温。政府应该怎样把握好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作为房地产发展较快的国家,德国在房价调控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均衡的供求
  目前,德国普通住房的价格在每平方米2050欧元左右。据统计,1977年至今的30多年里,德国平均房价仅上涨了60%,年均涨幅不过2%。如果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德国房价实际上是在缩水或者几乎没有上扬。
  按照中国一些专家的观点,房价稳定的前提是住房供应充足和提高住房自有率。德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据统计,目前德国家庭住房自有率仅为42%, 58%的家庭是租房居住,年轻人更是有77%属于“租房族”。
  那么,房价为何长期保持稳定呢?最直接的原因是住房供求的均衡。德国大约有3800万户家庭,住房总数约4000万套,完全满足平均每个家庭一套住房的要求(人均居住面积达41平方米)。同时,根据政府的土地规划,近年来德国每年新增住房25万~30万套,完全能够满足居民的新增购房需求。另外,德国是西方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人口已连续多年负增长。按照现在的人口增长速度,预计未来40年德国人口将减少到7000万甚至更低。
  德国的房价完全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政府并不直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涉(甚至不直接向市场提供住房),但是通过出台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以确保房地产有序发展,既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又让炒房者没有机会可乘。当然,住房供求均衡甚至供大于求,并不等于房价必定下跌或不会上扬。
  明确福利定位
  与中国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不同,德国坚决否定房地产“支柱产业说”(汽车、电子、机械制造和化工才是德国的四大工业支柱产业),而是将其作为社会福利机制的重要一环。德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制国家”。基于此,保障居民住房是联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标之一,是德国政府制定所有房地产政策的核心出发点。
  一直以来,房地产政策始终是德国政党竞选的主要辩论议题,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任何竞选人提出的政策,只要不是保障民众的住房福利而是抬高房价,丧失的可能就不仅仅是选票,而可能会是整个政党以及政治家的政治生命。所以,虽然德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掌握了一些公有土地和住房,但都不敢通过抬高当地地价、房价来增加当地政府的土地、房租收入或税收收入。
  税收手段打击炒房
  德国政府还通过税收手段加大房地产投机炒作的成本,压缩炒房者“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
  在德国,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缴纳不动产税,只需要缴纳宅基地土地税。但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需要缴纳3.5%的交易税。如果通过买卖获得赢利,还需要缴纳15%的差价赢利税。另外,从2009年1月1日起,德国对投资者的房租收入征收25%的所得税。
  严格的税收限制,大大压缩了炒房者进行“低买高卖”的利润空间,同时也抑制了德国人投资买房的需求。
  住房金融保障
  由于战争对国民经济和住房的严重破坏,“二战”后的一段时间里,德国既是经济困难国家,又是住房十分困难的国家。百废待兴的局面下,政府拿不出更多的钱用于住房建设,因而推行了德国特有的住房金融模式和房贷固定利率机制。
  德国实行独特的“先存后贷”合同储蓄模式。这类贷款额约占房贷总额的一半左右,另外30%的住房贷款来自商业贷款,其余则来自家庭储蓄。另外,德国所有房贷都实行固定利率制,储蓄房贷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固定不变,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期限平均为11年半。这种长期的房贷利率周期,几乎可以抗衡任何金融市场的波动,对房贷市场发挥了稳定作用。
  国家还对建房储蓄体系给予大力支持。对参加住房储蓄者给予奖励,对建房、购房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采取优惠政策,同时企业给予雇员储蓄津贴。有效的奖励刺激,推动个人拥有住房的比例逐年上升。两德统一前,东德地区私人住房只占5%,目前已上升到27%以上。现在,德国拥有私人住房的比例已在40%以上。
  给予购建住房补助
  在德国,只要是购买或者建造自用住房,政府均予以住房补助。
  如果是购置自住新房,购买者在8年内可以得到政府每年5000欧元的补助。若有孩子,每人每年还可以得到1500欧元的补助(即5000欧元×8年+ 1500欧元/孩子×8年)。如果购买自用旧房,也可在8年内得到政府每年2500欧元的补助。若有孩子,也是每人每年可再得到3500欧元的补助。如果购买建造合作社住房,购买者在8年时间内,每年可得到政府2400欧元的补助。若有孩子,每人每年可得到750欧元的补助。
  严惩“暴利犯罪”
  在德国,房价、房租超高乃至获得暴利的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依照德国《经济犯罪法》规定,地产商出售房屋的价格超过“合理房价”的20%即为“超高房价”,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定的房价超过50%,则为“房价暴利”,这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出售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被判处三年徒刑。
  与房屋出售价格一样,德国政府对房租也进行了严格限定。在所有超过5万人口的城市,市政府主管的市政建设部门或同时与该地区房东和房客协会、房屋租赁和买卖介绍所等机构,根据该地区实际房租情况的统计资料来确定该地区的“租房价格表”,并公开发表。该表每两年更新一次,房租的具体价格应当在“合理房租”的上下波动,且这样的提高是有限度的。如果房东所定的房租超出“合理房租”的20%,就作为“房租超高”论。根据《经济犯罪法》,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房客可以向法庭起诉,不仅房租立即降到“合理房租”以内,而且房东将受到最高10万欧元的罚款。如果房东所定的房租超出“合理房租”的50%,则就作为“房租暴利”论,根据《刑法》,这已构成了犯罪行为,房东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被判处三年的徒刑。
  在德国,你不必担心租房“挨宰”,因为有《住房中介法》。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中介任意提高佣金,一经发现,将被处以高达2.5万欧元的罚金。由于租房有充分的保障,不少人非常愿意租房,而不愿意购房。
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09-2010 FUZHOU CITY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东路杨桥大厦八楼 电 话/传 真:0591-87512864 邮 编:350001
网络备案号:闽ICP备19021263号-1 网站技术支持:征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