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或迎大变革
2024-03-08 来源: 中国房地产网
“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允许房企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争取用3年时间过渡到以现房销售为主。”3月7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易纲发言称。
易纲建议,由中央财政或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估计约100亿元/年),先考虑以三年为限(2024~2026年),共提取预售保险基金约300亿元;同时,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估计有约1万亿元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如果房企开发项目出现烂尾,由预售保险基金以该房企动用资金为上限先行赔付。
这一建议发出后,迅速引发市场关注和热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无疑是其中重要一个方面。那么,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的建议可行吗?
“大思路和基本的考虑都很值得肯定。至于说是不是三年时间过渡到完全的现房销售,还可以动态掌握。我注意到其具体用语是‘现房销售为主’,而不是百分百的意思。”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可行。这一问题本质上是杠杆大小的问题,现在流动性不足应该就可能加大杠杆。”厦门大学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赵燕菁亦表达了支持态度。
“这个提议非常好,这是一种市场手段解决预售问题的好办法。通过保险机制,让房企缴纳一定保险费,成立商品房预售保险基金,用于发生风险的房企的赔偿救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教授说。
一位房地产观察人士称,这一建议有望缓解房企项目交付中存在的部分困难,对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预售资金制度也有着重要意义。如何让预售资金在保障项目交付的同时,可以更好地减弱资金监管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影响,提高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可能是未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需要探讨的方向。
易纲表示,当前政策重点首先是压实房企主体责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然后才是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重点支持大多数房企特别是民营头部房企持续稳定经营,着力解决他们的流动性困难,支持房企把楼盖好,按质按时交到购买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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