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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改造须于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2019-08-08 来源: 国信房地产信息网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各地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

    《通知》共提出9项内容,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锁定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执行现行建设标准;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强危房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

    《通知》指出,经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联合确认,全国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135.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3万户。上述危房存量已全部纳入2019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范围,须于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各地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现场抽查核实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和房屋危险性鉴定结果,确保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精准。逐户制定改造措施,明确拟采取的改造方式、补助资金标准、计划改造时间等内容,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通知》要求,要把解决深度贫困地区住房安全作为能否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中央财政2019年按照对4类重点对象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2000元、对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的标准,单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地要充分考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户贫困程度深、建房成本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科学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对于深度贫困地区技术能力不足、建房能力弱的难题要组织技术力量予以帮扶。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力量资助和村民互助,构建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贫困县要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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