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开房地产咨询、经纪收费管理
2014-08-08 来源: 福建日报
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省决定放开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新规自8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规,我省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提供房屋买卖代理、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置换代理等经纪服务的收费,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根据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省物价局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查处收费后不按约定义务履行服务职责,以及串通涨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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