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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众可参与购买国有资产

2013-08-07 来源: 福州晚报

    日前,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邱志向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社会公众可参与购买国有资产,需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竞买文件。
    
    邱志向表示,社会公众要购买国有资产,可以登录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了解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条件等基本信息,或在相关报纸的转让公告中了解相关信息。“大家如果有意向参与购买企业国有资产,可以关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j3091.com/),上面有交易项目的详细信息。”他还表示,如果大家对某一个项目感兴趣,可电话咨询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安排尽职调查。如决定购买,购买人则需按照信息披露中约定的条件,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竞买文件,在约定的时间参与竞买。
    
    邱志向还表示,去年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所出资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改制上市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六条扶持、鼓励政策:一是在企业考核评议指标中增加资本运营内容,企业资产证券化率和改制上市进展及成效纳入负责人经营考核范围;二是建立企业长效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包括期股期权、业绩股票、增量奖励等要素分配的有效形式,完善企业经营者与核心人员激励机制;三是鼓励企业引入高端人才,拟上市企业引入特殊人才,其工资总额实行单列,不计入当年企业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四是对成功上市或再融资的企业和个人实施适当奖励;五是强化项目支持,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省国资委优先将掌握的经济资源配置给拟上市公司;六是建立办事“绿色通道”,省国资委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对推进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过程的相关审批事项,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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