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村镇建设重点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有13个试点镇
2013-04-10 来源: 福州日报
近日,市建委印发通知,要求今年继续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年内第一批试点镇基本形成现代新型中小城市整体景观和效果,第二批试点镇初步建立现代新型中小城市雏形和框架。
据悉,福州市目前有13个试点镇,包括青口、荆溪、龙田、江田、高山、琯头等6个省级试点镇,渔溪、古槐、白沙、南屿、梅溪、起步、葛岭等7个市级试点镇。根据要求,年内各试点镇要建成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水平、集中连片的示范区,打造2个以上宜居新村,有条件的试点镇争取建成标志性地段、景观和建筑。
根据要求,各试点镇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道路、供电、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河(海)岸休闲景观等设施建设,推动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延伸,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闽侯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长乐潭头污水处理厂、福清龙田、高山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年内青口、荆溪、龙田等第一批试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提高污水处理率。江田、高山、琯头等第二批试点镇建成污水厂区主体工程和主要配套管网。各试点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达100%,燃气普及率达90%以上。第一批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第二批试点镇镇区达到15平方米以上。年内,各试点镇至少建成(或扩建)1个公园和长度不少于1公里的、有特色的绿道,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据悉,福州市目前有13个试点镇,包括青口、荆溪、龙田、江田、高山、琯头等6个省级试点镇,渔溪、古槐、白沙、南屿、梅溪、起步、葛岭等7个市级试点镇。根据要求,年内各试点镇要建成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水平、集中连片的示范区,打造2个以上宜居新村,有条件的试点镇争取建成标志性地段、景观和建筑。
根据要求,各试点镇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道路、供电、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河(海)岸休闲景观等设施建设,推动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延伸,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闽侯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长乐潭头污水处理厂、福清龙田、高山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年内青口、荆溪、龙田等第一批试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提高污水处理率。江田、高山、琯头等第二批试点镇建成污水厂区主体工程和主要配套管网。各试点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达100%,燃气普及率达90%以上。第一批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第二批试点镇镇区达到15平方米以上。年内,各试点镇至少建成(或扩建)1个公园和长度不少于1公里的、有特色的绿道,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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