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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让近百亩商业用地 东部新城布局大型商业

2011-09-01 来源: 海峡都市报

    9月1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土地公告,挂牌出让福州东部新城一幅近百亩的商业用地,提供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集中式综合性商场,这意味着福州市东部新城将布局大型商业。
  
  根据公告,2011-29号,位于仓山区林浦路与霞洲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面积65443平方米,合98.16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娱乐);容积率为1.7以上,不高于2.6,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电影院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可建设不超过2万平方米商业建筑,计入容积率,商业建筑形式应为集中式;起始价为51100万元。
  
  根据公告,该地块建筑高度为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建筑总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含50米),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办公建筑形式应为高层塔式。
  
  该地块内应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集中式综合性商场,且不得对外销售,其中综合性商场中的家居商场建筑面积不超过8万平方米。该地块于2011年12月31日前净地交付,集中式综合性商场应于2013年“5•18”前竣工并投入使用,若因交地延期,则集中式商场竣工投入使用的时间相应顺延。
  
  公告要求,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具有经营过单个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综合性商场管理经验的法人,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申请人应在9月19日至9月28日提出竞买申请,挂牌交易期限为9月2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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