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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实施土地收储出让

2010-12-08 来源: 福州晚报

    我省将加快推进“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 “三旧”不仅影响到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 也不利于产业发展壮大及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记者昨日获悉,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造扶持政策,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为确保“三旧”改造的顺利实施,政府将合理制定土地收储补偿办法,优先提供搬迁安置用地,积极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和流转,引导原土地使用单位按规划改造,并会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列入改造范围的主要有四类土地:一是按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工厂、 旧仓储、旧站场等建设用地以及城市市区“退二进三”的工业用地;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三是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四是规划确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市场、旧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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