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五地块挂牌出让 林浦地块找“婆家”
2010-10-13 来源: 福州晚报
今日起,市国土局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林浦一、二期地块将同期出让。拍卖定于11月2日9:30在市国土局二层拍卖厅举行。
林浦一、二期地块找“婆家”
宗地2010-49号地块,位于仓山区南江滨东路东段西南侧,林浦洲地块,分沿江地块及南地块整体出让,面积54394平方米(合81.59亩)。
沿江地块:土地面积32034平方米(合48.05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办公),建筑高度≤60米;南地块:土地面积22360平方米(合33.54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为集中式商场,建筑高度≤50米。起始价20400万元。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停放足够的飞机,福州分公司及飞行员、机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应在福州缴纳,住宅部分仅限在公司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中间转让,不得上市交易。
宗地2010-50号地块,位于鼓楼区冶山路南侧,原公正二村地块,土地面积6875平方米(合10.31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业、商务办公),建筑高度≤85米,办公建筑的单层高度控制在3.6米左右。起始价35800万元。
宗地2010-51号地块,位于仓山区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潘墩小区一期地块,土地面积118450平方米(合177.68亩),土地用途商服(商业、商务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共绿地)、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及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沿霞洲路、浦下河应布置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建筑高度符合机场控高要求(50米),起始价88900万元。
宗地2010-52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鼓山大桥连接线南侧、林浦路东侧,林浦一期地块,土地面积198347平方米(合297.52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总高度应符合机场限高要求(50米)。起始价148800万元。该地块竞得人须负责承建1所36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1500平方米)和2处12班幼托(每处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宗地2010-53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霞洲路西北侧、林浦路东侧,林浦二期地块,土地面积192810平方米(合289.21亩),土地用途商服(商业、商务办公、酒店)、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娱乐设施)、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应配建一座白金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沿浦下河、霞洲路地块应为商业及商务办公建筑为主。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总高度应符合机场限高要求(50米)。起始价144700万元。
据了解,49、51、52、53号地块内商品住宅户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须占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此外,51号地块应配建500套公共租赁房、52号地块应配建300套公共租赁房、53号地块应配建200套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户型套内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50平方米两种,所占比例各为50%),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3300元/平方米回购。
11月2日上午举行拍卖
申请人应在2010年10月23日至2010年11月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市国土局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1月1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国土局二层拍卖厅举行。
林浦一、二期地块找“婆家”
宗地2010-49号地块,位于仓山区南江滨东路东段西南侧,林浦洲地块,分沿江地块及南地块整体出让,面积54394平方米(合81.59亩)。
沿江地块:土地面积32034平方米(合48.05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办公),建筑高度≤60米;南地块:土地面积22360平方米(合33.54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为集中式商场,建筑高度≤50米。起始价20400万元。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停放足够的飞机,福州分公司及飞行员、机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应在福州缴纳,住宅部分仅限在公司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中间转让,不得上市交易。
宗地2010-50号地块,位于鼓楼区冶山路南侧,原公正二村地块,土地面积6875平方米(合10.31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业、商务办公),建筑高度≤85米,办公建筑的单层高度控制在3.6米左右。起始价35800万元。
宗地2010-51号地块,位于仓山区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潘墩小区一期地块,土地面积118450平方米(合177.68亩),土地用途商服(商业、商务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共绿地)、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及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沿霞洲路、浦下河应布置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建筑高度符合机场控高要求(50米),起始价88900万元。
宗地2010-52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鼓山大桥连接线南侧、林浦路东侧,林浦一期地块,土地面积198347平方米(合297.52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总高度应符合机场限高要求(50米)。起始价148800万元。该地块竞得人须负责承建1所36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1500平方米)和2处12班幼托(每处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宗地2010-53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霞洲路西北侧、林浦路东侧,林浦二期地块,土地面积192810平方米(合289.21亩),土地用途商服(商业、商务办公、酒店)、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娱乐设施)、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应配建一座白金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沿浦下河、霞洲路地块应为商业及商务办公建筑为主。以高层建筑为主,建筑总高度应符合机场限高要求(50米)。起始价144700万元。
据了解,49、51、52、53号地块内商品住宅户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须占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此外,51号地块应配建500套公共租赁房、52号地块应配建300套公共租赁房、53号地块应配建200套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户型套内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50平方米两种,所占比例各为50%),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3300元/平方米回购。
11月2日上午举行拍卖
申请人应在2010年10月23日至2010年11月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市国土局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11月1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国土局二层拍卖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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