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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银行按揭贷款利差消失 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

2010-09-29 来源: 福州晚报

    近日,住建部和银监会开始联合检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南京、杭州和厦门八个城市二套房贷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27日记者了解到,在榕银行二套房贷认定已全面从严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二套房贷利率统一上浮10%,此外首套房贷利率也整体收紧趋同,不同银行间按揭贷款利差基本消失,仅住房抵押贷款领域利差较大。 

    榕二套房贷认定依旧从严
  
    昨日记者咨询了在榕的工、农、中、建、光大、交行、中信、民生、招商等多家银行,发现这些银行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均要不低于50%,利率均上浮10%,认定标准已执行“认贷又认房”的从严标准,即不仅要对贷款者以往贷款买房情况进行查询,而且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
  
    对于首套房贷,在榕大多银行要求首付比例30%,利率8.5折,少数银行打8折。此外多家银行暂停三套房贷,招行等个别银行仍可受理三套房贷,但门槛较高,首付比例要6成,利率要上浮50%。
抵押贷款利差大
  
    随着二套房贷利差的消失,银行个贷利差主要体现在住房抵押贷款方面。昨日记者咨询了在榕多家银行:工行、建行、兴业、光大、民生等银行网点人员表示,该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一般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中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上浮10%至15%;交行约上浮15%;中信银行要上浮30%。
  
    如办理住房抵押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上浮10%为6.534%,上浮30%则为7.722%。上浮10%月供为5686.05元,上浮30%月供则为5993.18元,两者总利息将差3.68万元。
  
    此外与去年同期比,眼下在榕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较高。去年9月份在榕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一般仅上浮10%左右,而今年多家银行表示要上浮20%。交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主要是由于今年信贷规模比去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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