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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二套房贷认定全面从严 银行“认贷又认房”

2010-07-21 来源: 福州晚报

    继招行、兴业、民生银行二套房贷实行“认贷又认房”后,近日在榕包括工、农、中、建等四大银行在内的大多数银行也开始加入二套房“认贷又认房”的从严行列。

    多数银行“认贷又认房”
   
     今年6月4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从原先的“认贷不认房”变为“认贷又认房”。此前在榕银行二套房贷认定存在双重情况,暂只有招行、兴业、民生银行二套房贷实行“认贷又认房”,其余大多数银行仍仅实行“认贷”标准。
    
    昨日在榕建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从上周开始,他们网点也开始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工行网点人员也表示,上周三开始执行二套房贷从严标准。在榕华夏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本周起,他们不但要通过征信系统看客户有无贷款记录,而且要求按揭贷款的客户到福州房管部门出具房屋数量证明。另外,在榕的中行、交行、福建海峡银行等银行网点人士也表示,该银行的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已改为“认贷又认房”。

    少数银行仍仅“认贷”
    
    不过仍有少数银行只执行“认贷”标准。昨日在榕光大银行网点人员表示,他们暂时仍采用“认贷”方式。中信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仍采用“认贷”方式,预计近期该行也将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
    
    至此,在榕大多数银行实现二套房贷认定从严的过渡。据了解,二套房贷认定从严后,在福州市区的客户准备购房申请按揭贷款,银行除了查询征信系统客户有无贷款记录外,还要求客户到福州房管部门出具名下房屋数量证明。昨日在榕一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房产数据并未全国联网,客户的异地房产如何提供证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眼下该行倾向于让此类客户在声明书上自行填写房屋套数诚信保证,若发现诚信保证不实的,银行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另据银行人士介绍,目前银行的首套房贷和三套房贷政策仍执行先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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