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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部门联合发文 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07-15 来源: 海峡都市报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发文,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切实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到位,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借款人或书面授权委托贷款人申请查询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成套住房数量时,应当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包括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查询申请表、贷款人出具的查询函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借款人或受委托查询的贷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列明所申请查询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成套住房数量,注明查询结果使用范围、查询日期等,不得随意扩大查询范围。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数据不全或尚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县(市),要加快系统建设,县级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行、银监部门协作配合,制定明确的查询流程,共同做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查询和认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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