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调控温和版楼市“11条意见”
2010-05-17 来源: 福州晚报
    16日,本报报道的厦门刚刚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11条意见”,受到读者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认为,这11条调控措施比较温和,此前广受关注的“是否限定外地人购房”、“是否明确第三套房不能放贷”这两个核心问题,此次新政均给出否定答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政让厦门开发商和购房者吃下一颗“定心丸”,明确了政府的调控方向。 
另外,一部分持币观望的购房者有可能在下一阶段出手购房。 
  
    泡沫不大新政温和 
  
    厦门城市年轮策划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程凌虚认为,此次厦门市政府出台的调控房地产市场的“11条意见”,实质上并没有新政策,只是对厦门原有规定的梳理,并且“很温和”。 
  “政策出台前,很多人都在观望,看厦门会不会限制外地人购房,会不会明确第三套房不能放贷。因为此前已有部分城市出台政策,要求购买第三套房必须全款,这对市场影响很大。”程凌虚说。 
  程凌虚分析,厦门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之所以偏向温和,与厦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有关。2008年,厦门楼市跌入谷底,当时有岛内新楼盘打出6888元/平方米的超低价格。此后,用了八九个月的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厦门楼市陆续开始复苏。 
  “楼市刚刚复苏,政府不太可能又下重手打压楼市。而且厦门楼市与北京、上海、温州等地相比,还属于‘价格的洼地’,热的时间不长,泡沫也没有上述城市那么大。”程凌虚举例说,现在温州中心城区的房价是每平方米四五万元,而厦门不过两三万元,而且温州的城市环境和配套设施远远不如厦门,所以厦门吸引了大量的温州炒房团前来购房。 
  
    外地买家或受影响 
  
    长期以来,厦门楼市的购房者中,外地人占了一半以上。业内人士普遍指出,如果限制外地购房者,不仅对房地产市场有影响,也将限制厦门经济的发展,从而减缓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所以,厦门不太可能出台政策限制外地人购房,此次新政也未涉及这一条。 
  关于住房信贷,《意见》明确要求,首套、二套房贷严格按“国十条”执行,即首套房贷款首付款(含公积金)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含公积金)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含公积金)和利率水平,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业界认为,虽然新政要求三套房“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但却未明确具体幅度,在实际操作中弹性空间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预测,在银行业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很难执行,“如果银行把三套房贷款首付款定在51%、1.11倍贷款利率,也算提高了,但实际上与二套房的比例没有差别。” 
  但也有开发商指出,许多外地人来厦购房,是看中厦门良好的人居环境,有的买给子女,有的为养老,属于自住或将来用于自住。这次要求二套房就要50%的首付款,对这部分群体的投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增加岛外土地供应 
  
    《意见》指出,要“增加岛外土地供应,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加快岛外新城建设,合理承接岛内城市功能的分流和房地产市场的分流”。 
  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认为,政府在加大岛外土地供应的同时,关键要加大岛外的生活配套和工作机会。否则,光供应土地,消费者不买账。 
  
    开发商将放心拿地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温和”的新政不会直接导致厦门房价下跌。“国十条”出台后,市场上有浓重的观望氛 围,这次厦门新政的出台给厦门的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吃了一颗“定心丸”,明确了政府的调控方向。 
  城市年轮总经理助理程凌虚预测,一部分持币观望的购房者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出手购房。同时,新政可能会对即将到来的“6•8”土地拍卖会产生影响,开发商将会比较放心地出手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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