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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获准发行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主要用于建设

2010-05-28 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主要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
   
  27日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47亿元(不含厦门6亿元)。这些债券将主要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方面。
    
    今年我省获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比去年增加了21亿元。债券期限分为两类,其中70%债券期限为3年,30%债券期限为5年。发行此债券后,省本级预算增收47亿元。
   
     根据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债券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债券资金必须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按照中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途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预留10.5亿元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可能产生的缺口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二是安排9.5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全省19个重点小城镇(不含厦门的2个)将作为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每个小城镇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规划、污水垃圾处理、城镇街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安排27亿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今年我省计划重建校舍389.9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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