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9年中国房地产楼市政策 走向先扬后抑
2010-01-27 来源: 新华网综合
2009年5月25日:全国
发改委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持续了四五年之后,再次成为今年上半年楼市的焦点话题之一。
2009年5月27日:全国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 资本金比例为30%。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从而预示着紧缩了 数年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开始“松绑”。
2009年6月10日:全国
国土资源部强调,“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它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2009年6月30日:合肥
合肥降低房地产转让手续费:“凡是由合肥市管理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能取消的取消,能降低的降低。”从合肥市政府获悉,经该市物价部门起草通过,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正式对外公布。其中包括全面降低房地产测绘、招投标、固体废物处理、城市规划、防雷技术等服务收费,免收工业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降低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增值服务费、标书工本费等,取消市城乡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执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志证工本费,降低建筑渣土消纳处理费;暂停重大工业项目供热专线管网工程费。
2009年12月9日:全国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意见》中一个重要的政策就是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此举是对炒房现象进行遏制。
2009年12月14日:全国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
2009年12月17日:全国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而此前各地方土地出让大多执行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首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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