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二00九年第九次公开出让
2009-10-10 来源: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二00九年第九次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土让[2009]09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09年10月13日至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10月20 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的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0月20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拍卖定于2009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09年10月21日至2009年10月30日(含休息日),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日前二天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报价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09年10月30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40%、30%、30%)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 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六、其它事项
1、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的土地,场地基本平整,界址明确。
2、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 )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3、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4、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337003、83372954、83372093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东路杨桥大厦八楼 电 话/传 真:0591-87512864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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