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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编号:榕土让[2009]08号

2009-08-05 来源: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编号:榕土让[2009]08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于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公开拍卖出让福州市城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申请人应在2009年8月18日至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17: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40%、30%、30%)支付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    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五、其它事项
    1、宗地2009-28号地块开发用途为建设纯商业的高标准的Shopping Mall,应整体经营运作,不得分割销售、经营,并在土地出让24个月内建成开业。
    2、出让人承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受让人全部缴清地价款后完成拆迁,并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的土地,场地基本平整,界址明确。
    3、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4、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337003、83372954、83317310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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