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闽房协[2010]31号”文件的通知
2010-10-29 来源: 福州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闽房协[2010]31号”文件的通知
榕房协[2010]13号
现将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闽房协[2010]31号《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诚信企业”、“优秀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活动采取企业自行申报的形式,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经理都有申报的权利。申报“优秀经理”的单位,必须申报“诚信企业”;申报“诚信企业”的单位,不一定要申报“优秀经理”。
二、各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应按《通知》要求填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和不少于2000
字的事迹材料,并按附件要求提交有关其他材料。
三、本通知和闽房协[2010]31号文件,以及所有附件可登录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fzfx.org.cn)下载复印。
四、各企业申报“诚信企业”、“优秀经理”的相关材料,要在
通讯地址:福州市杨桥路杨桥大厦八楼
电话(传真):87512864
邮箱: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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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诚信企业”、“优秀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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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房协[2010]31号 各设区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弘扬诚实守信,倡导房地产企业诚信自律、依法经营、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建设,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根据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诚信企业”、“优秀经理”评选办法中每两年评选一次“诚信企业”、“优秀经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2009-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 “诚信企业”、“优秀经理”评选活动,请各设区市协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诚信企业”、“优秀经理”评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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