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协召开《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前征集修改意见座谈会
2016-06-21 来源: 市房协秘书处
6月17日,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在杨桥大厦二号楼会议室,召开《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前征集修改意见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市房协会长林锦聪,秘书长郭希焜,副秘书长彭国桂,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永东、高级合伙人李文希,以及正荣、融信、泰禾、正祥、名城、建发、群升、阳光城、福晟、融侨、百联、永安物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领导共20多人。省人大常委、省建筑科学院院长侯伟生,省人大环城委业务处长郭凯铭、副处长余兆钢,市人大城环委主任陈巍,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郑丽菁、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德新等出席会议听取意见并指导。
参与立法和法律修订是市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乘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对2006年颁布施行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之机,参与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有着重大意义。因为物业管理和服务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了集中各方的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增强法规的公信力和可操作性,也使得此次修改“条例”不致于损害开发企业的正当权益。
针对2006年颁布施行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与会者踊跃发言,积极互动,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项目规划设计(物业用房和公共配套用房等)项目开发、销售和使用涉及的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定;小区移交和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保修;物业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等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关联的问题,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的其他与物业有关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
会议结束时,省人大环城委郭凯铭处长,市人大城环委主任陈巍,市房协会长林锦聪作了重要发言。
参与立法和法律修订是市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乘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对2006年颁布施行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之机,参与讨论和提出修改意见有着重大意义。因为物业管理和服务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了集中各方的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增强法规的公信力和可操作性,也使得此次修改“条例”不致于损害开发企业的正当权益。
针对2006年颁布施行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与会者踊跃发言,积极互动,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项目规划设计(物业用房和公共配套用房等)项目开发、销售和使用涉及的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定;小区移交和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保修;物业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等与房地产商之间的关联的问题,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的其他与物业有关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
会议结束时,省人大环城委郭凯铭处长,市人大城环委主任陈巍,市房协会长林锦聪作了重要发言。

座谈会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委郭凯铭处长讲话
市人大城环委陈巍主任讲话

市房协林锦聪会长讲话

利达公司彭国桂董事长讲话

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文希发言

正祥集团物业总经理范丽丽发言

福建永安物业公司董事长林常青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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