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福州SOHO地产项目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5-06-17 来源: 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本文是根据当前各企业的反映,综合整理而写成的,于6月12日,以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今年《情况反映》第四期的形式,报送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为市政府出台我市贯彻“省国土厅、省住建厅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用地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细则提供参考。
—— 编者
关于促进福州SOHO地产项目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由于实施“两限”,对商品住宅市场进行强力调控,同时,政府在政绩观和短期利益的驱动下规划了很多商业类开发地块,炒热商业地产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途径,而对商业地产日后的经营关注甚少,缺乏一种长远的城市规划理念,造就了一些商场扎堆建设的情况。如今,商业地产库存量居高不下,尤其是SOHO类产品供需失衡的现象尤其严重。据我们了解,目前福州市区SOHO类产品在售存量32.5万㎡,加已开工未预售52.8万㎡和未开工82.2万㎡,按近一年月均去化量1万㎡的速度推算,需14年才能消化;闽侯SOHO类产品也有相当的量,目前在售存量为21.14万m2,存量99.1万m2,按近一年月均去化量0.45万m2推算,也需22年才能全部消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我们认为,造成如此严重供需失衡的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城市规划者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任凭发展,必将给整个城市建设、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乃至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安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吁请,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闽国土资综[2015]15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结合福州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出切合福州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马上付诸实施,以避免可能受到的更大损失。
在政府对我市商业用地政策进行根本性调整之前,实施细则应规定相关配套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帮助开发企业SOHO类项目摆脱当前的困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整体或部分房地产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允许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用于其它产业项目或用于符合市场要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重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重新确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二、关于完善SOHO产品生活配套
1、水电费按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以降低入住用户的居住成本。
2、增加燃气管道的铺设和供应,便于用户生活。
3、实施与住宅相同的落户政策,解决业主落户的问题,子女可享受片区内同等就学待遇。
4、对于在建的SOHO产品,建议允许将层高由4.5米,调整为5米。
三、关于金融配套措施
1、降低首付比例,参照住宅产品的首付比例执行。
2、贷款年限适当延长至20-30年,鼓励购买SOHO类产品。
3、放宽按揭放款条件。SOHO产品属于较高楼层建筑体(不低于100米),施工周期长,建安成本等投入资金比住宅建筑更高,按揭政策不应与商铺一样等到竣工验收才放款,可参照住宅项目的办法,达到封顶条件即可发放按揭款项。
四、关于税收优惠
1、对购置写字楼类型的SOHO项目的业主,应给予一定税收减免或创业补贴,支持年轻一代创业。
2、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创业社区采用售后返租的形式。目前各城市商业项目众多,规划很好,但很多项目经营并不理想,特别是SOHO类,属于分散产权,独立经营,很难控制后续的业态发展。有必要时,允许开发商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创业社区采用售后返租的形式,在销售阶段就对产品进行业态统一规划、统筹经营,鼓励创业社区的孵化,同时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的难题。
3、建议对SOHO产品参照住宅类产品征收税费。根据当前税收政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2%、非住宅为6%,契税税率住宅为1.5%、非住宅为3%,非住宅类产品的税率远高于住宅类产品。SOHO产品与传统商业等非住宅类产品的性质差异巨大、销售价格与增值空间亦是天壤之别。所以,在当前形势下,对SOHO产品按非住宅类征收高额税费明显不合理。
五、关于强化住改商的条件限制
鉴于目前福州SOHO类产品严重供需失衡的现状,SOHO类产品的价格已经远低于同地段住宅的价格,继续允许住宅商用已经显得没有必要。建议工商部门在受理企业登记时,强化对住宅商用的条件限制,抓紧相关清理政策的出台。仅能允许部分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较小的行业,如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六、关于土地出让问题
1、土地出让无计划、不透明的问题。建议政府要制订近期和中长期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更主动地披露土地出让信息,让开发商在拿地时心中有数,可以做充足的前期准备。
2、对于地价成本过高的问题。现在市中心出让的地块大都为旧改地块,拆迁补偿加上税费后土地的成本过高,开发商拿地难度大。建议政府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多考虑如何降低地价,而非搞多方平衡。
3、要增加住宅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近三四年来,我市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逐年递减,特别是住宅开发用地缩减更加明显,许多开发企业土地储备业已告罄,可能影响后续商品住宅市场供应,建议政府应加大住宅开发用地的出让工作。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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