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2010-05-12 来源: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闽国土资文[2010]90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预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扩大需求推动持续增长,转变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用地计划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相协调,把握好土地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发挥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统筹科学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促进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一是优先保障“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和“三纵八横海西高速公路网”等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优先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以及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的项目用地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带动经济增长。三是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用地指标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四是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的用地需求,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要求,积极支持福州(平潭)综合改革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及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用地。五是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促进经济结构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六是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适度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古田等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用地需求,有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必要的用地,统筹城乡发展。
今年我省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5万亩,其中农用地8.90万亩、耕地5.24万亩。2010年预下达各设区市土地利用计划表详见附表(除厦门市外,其他设区市的指标不含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任务指标已由省政府办公厅下达。
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工作,各设区市计划的分解下达方案请于
三、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计划执行监管,确保批地和用地都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一是加强计划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计划指标安排使用情况的登记统计,并严格执行计划报告制度。各地应于每月初通过网络上报本地计划执行情况。二是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围海造地等连同新增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三是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依法用地、保护耕地、集约用地。我厅将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国土资发[2008]55号)的规定,对计划执行严格,依法用地、补充耕地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计划指标奖励。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年
附表:
2010年福建省土地利用计划表
单位:亩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
|
|
福州 |
16000 |
14050 |
7900 |
|
其中平潭综合改革实验区 |
3000 |
2550 |
1500 |
|
厦门 |
27600 |
22050 |
13200 |
|
泉州 |
14400 |
12500 |
7000 |
|
莆田 |
8100 |
6600 |
4000 |
|
漳州 |
11400 |
10000 |
5800 |
|
龙岩 |
7000 |
6100 |
3700 |
|
三明 |
7000 |
6100 |
3700 |
|
南平 |
7000 |
6100 |
3700 |
|
宁德 |
6500 |
5500 |
3400 |
|
合计 |
105000 |
89000 |
52400 |
备注:1、厦门用地计划指标按国土资源部分配数下达。
2、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的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另行统筹安排。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东路杨桥大厦八楼 电 话/传 真:0591-87512864 邮 编:350001
网络备案号:闽ICP备19021263号-1 网站技术支持:征途网络
